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轉發《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四川省建筑保溫、節能工程材料、構件及設備檢測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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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rof8707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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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4502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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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進一步規范我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市場行為,確保檢測數據的公正性、準確性和科學性,為工程質量評定、驗收及質量事故處理提供可靠技術支撐,促進檢測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了《四川省建筑保溫節能工程材料、構件及設備檢測服務收費項目及標準》(川發改價格[2012]369號,以下簡稱《通知》),現轉發給你們,并對各地貫徹執行《通知》和加強工程質量檢測工作監督管理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抓好貫徹落實。
六、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前,應嚴格執行檢測報告確認制度。施工單位應填寫檢測結果確認證明并經檢測機構蓋章確認。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應把檢測報告確認證明作為工程質量驗收的必備資料之一。 七、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所屬的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應加強對轄區內檢測機構的質量行為和市場行為的監督檢查,對違反(川發改價格[2012]369號)、(川價費[2004]28號)、(川價函[2007]6號)、(發改價格[2006]1979號)等收費標準亂收費的檢測業務合同,各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不得予以備案,并將其列入重點監管名單;對發現有違反相關標準規范或惡意低價競爭行為的;進行通報批評并列入重點監管名單,對情節嚴重的,責令暫停檢測工作或撤回檢測資質證書。 八、在執行收費標準過程中的問題和建議,請向四川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反映。
附件: 1、《四川省物價局 四川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四川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收費標準(建筑材料部分)的通知》(川價費[2004]28號)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